2014年4月24日 星期四

鎮壓行政院 行使公權力的正當性何在?

文/高雄醫學大學醫學系四年級 楊庚瑾

三月二十四日凌晨,鎮暴警察以強力水柱、警盾、警棍強行驅離佔領行政院的群眾,有不少影片照片為證據顯示警察用警棍攻擊群眾的頭頸部,流血的畫面比比皆是。政府多日迴避對學生訴求的正面回應,迫使抗爭群眾採取更激烈的表達意見手段而衝進行政院,或許人們會質疑,衝進行政院的行動違法在先,警察執法在後有其正當性,但是面對手無寸鐵的學生,警方暴力的鎮壓行為顯然嚴重違反了比例原則,令我們不勝唏噓:警察的公權力從何時起變成了政府維權的手段之一?



  為什麼在充足的警力之下,沒辦法將學生安全地抬離,而選擇了暴力的方式?為什麼前一秒還與學生談笑風生的人民保母,下一秒便殺紅了眼?這當中顯然不是個人行為可以解釋的。鎮壓行動的背後,其實隱含了政府分化民意的企圖:警察與抗爭群眾都是這個社會的公民,而政府此時竟然透過暴力的指令在這兩個公民群體間挑起對立,是第一層的分化;而這個鎮壓事件同時也像一把大刀將輿論力量分為兩派對戰,各自支持兩方論點的人們不停內耗,而政府依舊作壁上觀,是第二層分化。

  政府以公權力為棋,成功分化了這個社會的公民力量,如果今天公權力已經不只為維護法治社會所用,而是為了政府的權力不被動搖而鎮壓反對的聲音,跟獨裁政權有何異?這樣的公權力使用還有其正當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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