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高雄醫學大學醫學系五年級彭嗣翔
前言
「高醫就算沒有intern,一樣可以運作得很好」在一次的會議中一位老師如此說道。不知道這句話是一時激動脫口而出,還是那位老師真的打從心底如此認為。高醫的intern需要負擔許多的常規處置(如:換藥、插鼻胃管等),值班更是第一線面對病人,因此對於高醫沒有intern真的能如常運作這個假設我是十分懷疑的。
近期因為外放名額縮減的事情,關於高醫實習醫學生的教育、勞動等議題又再度成了討論的焦點(實習醫學生=學生+勞工?!一文對此有更深入的探討)。而針對此次事件,本文會分成兩部分,第一部分陳述實習醫學生外放名額改變爭議的經過,另一部分寫下筆者對於此事件與未來應朝什麼方向努力的看法。
文中相關法規查詢:高雄醫學大學法規與公告查詢(http://lawdb.kmu.edu.tw/index.php/%E9%A6%96%E9%A0%81)。
事件概述
醫學系七年級與後醫系五年級的學生,正式的名稱是實習醫學生(intern)。雖然仍被稱為「醫學生」,但他們已不再只是單純的學習,還須負擔勞務性質的工作。實習地點的選擇,對於這些醫學生來說是一個重大且影響未來一年命運的重要決定,因此每年的醫學系六年級與後醫系四年級的同學無不四處蒐集情報,謹慎地做決定。
以往高醫有約三分之一的醫學生(含醫學系與後醫系,65/200人)可以選擇外放到其他醫院實習,也就是不在高醫體系內實習。但今年(2014)底,在實習委員會會議中校方突然地告知這屆醫六與後醫四(M98, BM100)的學生,外放名額縮減至22人,因而引起了學生方面諸多不滿,但是校方以強硬的態度回應,似乎暗示著沒有改變的可能,要學生默默的接受、吞下這個來自校方高層的「旨意」。
實習委員會
根據學校法規,實習與分發相關事務是由實習委員討論與規劃決定的。但是在學校法規中找不到醫學系實習委員會的設置辦法,那麼這次決定外放名額的實習委員會是根據什麼規定組成的?由此不符程序規定產生的實習委員會所做的決議是否是有效的?
除了設置過程有瑕疵外,會議進行的流程也是充滿問題。首先,任何決議經過討論後,都要進行表決,但據聞該會議從頭到尾沒有對於任何決議進行表決。而會議中對於學生的提案,也只是以「完全符合規定」等官腔式的回答,並且依然沒有經過表決,就將提案進行直接的否定。
當一個委員會的設立不符規定,它所做的任何決議都是無效的,而此委員會進行會議的流程也是十分的不符合校園民主。從這些點都能看出高醫在於校園民主的方面都仍有許多需要改善的地方。但是目前封閉的氛圍與校方威權的態度,對於欲進步的校園仍是一大阻礙。
校方的回覆
對於突如其來的消息,許多學生感到十分的錯愕,希望能得到校方對此決議做更完整的解釋。在一直未獲得正式回應的情況下,學生在「與系主任有約」中強烈的要求系主任做出正式的回覆與解釋。在「與系主任有約」結束一周後,終於得到了一份校方正式的回覆公文。
不論系主任或正式公文的回應,都指出縮減外放名額的原因與TMAC評鑑有關。
「學校與評鑑委員都相當重視學生身心安全問題及實習教育品質確保一致性,由於過去外放醫院及名額過多,因為每家醫院給予intern教學、loading不同,確實導致學校難以確保每位學生是否受到一致且優秀之實習教學...。」
簡單的說,校方指稱評鑑委員認為外放會使得學生的安全與教學品質難以掌握。而學校也一再重申其對於教學環境、軟硬體設備的提升是十分重視的。「與系主任有約」中某位教師如此說道:「高醫太不懂得宣傳,因此學生都沒看到高醫的用心」,然而一切問題的核心真的是這樣嗎?
該爭取什麼?勞動條件與程序正義!
學生是否有爭取外放的權利?換個方式說或許會比較清楚,學生有選擇受教地點的權利嗎?當初選擇了就讀某個學校,似乎也就接受了大多數時間是在該學校內,或者由該學校指定的其他教育地點接受教育。
那麼學生有正當性爭取什麼呢?我想與受教權有關的學生都擁有正當性可以爭取。若拉回外放議題,與受教權有關的議題有:勞務太多影響學習、特定科別教學風氣差等。其實仔細探究為何那麼多學生想外放,主要是高醫的intern所負擔的工作太重,壓縮了許多的學習時間,而補助的津貼也是全台醫學院中數一數二低的,因此推力太大可以說是大家拼命爭取外放名額的一大原因。
那麼是否應該把視野聚焦在勞動條件的爭取,而不是僅有中籤的人能獲益的外放名額呢?勞動條件可以爭取的方向很多,如:值班所需負責的範圍、一個月所需值的班數、值班後的休息時數等。
另一方面,前面段落提到的程序瑕疵,也是一個存在校園已久的問題。學校的組成可以大略的分為學生、教師、行政人員三大部分,但是學生對於學校中任何決議與學校未來發展方向一直以來幾乎沒有發語權。即使大學法已規定重大會議都需要有學生代表出席,但是學生往往只扮演將消息帶回班上的「消息轉達角色」,而非能在會議中提出意見、影響決議的一份子。
回顧實習醫學生權益的爭取與改變,上一次大概已是十年前了,當時主要是靠少數人積極的爭取換得的成果。這凸顯了一個問題,一直以來缺少了一個可以與學校溝通、幫忙學生爭取權益的學生組織,因此唯有大事件發生、少數人非常積極的行動,靠時機與少數人的犧牲這種可遇不可求的因素,才能造成改變。一個健全的制度下,不該是靠時機與英雄出現才能改變,而是有個管道能將學生的訴求傳達給校方,有個組織能站在學生的立場為學生爭取權益。
不論是勞動條件,還是程序問題都是需要組織來推行與爭取的,而組織的建立與運行都需要更多具有熱情的人一起投入。沒有一場改變是不需要付出時間與精力的,權益是需要靠自己用雙手去爭取的。實習生們,團結起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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